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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,估计是方磊得罪了什么人吧。”“那人穿得怎么样啊?”被那说了半截的话给勾起了好奇心,有人立即问道。“穿得怎么样?”小贩斜睨了他一眼,“我就这么和你说吧,他那一身衣服,你就是做一辈子,也买不起那上头的一朵花儿!”他想了想,又来了一句,“恩,虽然那上头没花。”俩听众:……“不过那套衣服的样子也真够古怪的,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的衣服呢!”小贩的一句话,又把另外两人的好奇心给勾了起来。看着两人凑过来的脑袋,小贩故意用力地扇了扇手里的扇子,还伸手擦了擦额头上那并不存在的汗,“这天还真是热啊,过几天就要入夏了吧?”“哎,对呢!我媳妇儿前两天还说那池子里的荷花要开了嘞!过一阵子可就有莲蓬吃了!”一人立即接话,脸上那灿烂的笑容简直闪瞎人眼,“等再过上一阵子……哎哟!”还不等他把话说完,头上就挨了一下,他转过头疑惑地看了一眼边上这整天和自己一起摆摊的家伙,眼里有着显而易见的疑惑。看到他的样子,刚刚拍了他一下的人忍不住翻了个白眼,自己端着茶碗凑到小贩边上去了:“大哥,说了这么久,肯定渴了吧?这是我自个儿家里做的酸梅汤,来解解渴!”那小贩对这人的反应很是满意,伸手接过茶碗喝了两口之后,才继续往下说:“那人身上那衣服的材料我就不说了,总之我也只是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,碰到了那里头的人的时候才见到过。”“那里头?”边上的人适时地表现出自己的疑惑。小贩没有说话,只是一脸神秘地指了指天上,另外两人愣了一会儿,马上就反应过来他的意思,脸上露出了震惊的表情:“你是说……”后面半截话,两人都没有说出来。就他们这种小老百姓,还是没那个胆子随便议论那里头的大人物的。“也不知道方磊惹上了什么人……”见到两人理会了自己的意思,小贩装模作样地感叹了一声,继续刚才的话题,“总之啊,那人穿的衣裳,绝对不是我们能用得起的便宜货!只是那样子嘛……”说到这里,他顿了一下,似乎在思索怎样才能更好地描述那从未见到过的古怪模样,“首先那袖子就和我们的不一样!对,他那衣裳,袖子就这么窄窄的一圈——”一边说着,小贩一边还拿手比着自己的手腕,“还有那领子,居然没有前襟!只有脑袋那儿有一个口子,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衣裳穿上去的!”小贩看着另外两人脸上那不可思议的表情,心底油然而生一股见多识广的自豪感,“还有那裤子啊,也……”“你们说的那个人,是不是大概这么高,头发就到耳朵这儿?”不等小贩继续添油加醋地说着那从未见过的衣裳,就被人给打断了,他的眉头一皱,转过头就想出声呵斥,却在看到对方的样子时猛地噤声,讷讷地点了点头:“啊,对、对,就是您说的那样儿!”顿了顿,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,又连忙加上一句,“我也只是听别人说的,没有亲眼见过!”那样子,生怕对方的事情出了差错,怪罪到自己头上似的。“你们说的那个方磊在哪?”没有理会小贩后面的那句话,那人又问。“就、就在城东!”那小贩根本不敢有任何的隐瞒,“只要沿着这条路往前走……”将路线一五一十地给说了出来,小贩看着对方离去的身影,这才狠狠地喘了口气,瘫坐在椅子上,额头上满是冷汗。另外两人见状,对视了一眼,也不敢上前说什么,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摊位前。而与此同时,另一边的乐白,则正双手捂着一个储物袋,和对面的人大眼瞪小眼。“这么做真的有用吗?”纠结了半晌,乐白还是没忍住,开口问了一句。“那是当然!现在我被挑场子的事情,估计就是城西小李子家里的猫都知道了!”说到这里,方磊停了一下,看了乐白一眼。虽然不知道乐白这么做究竟是有什么目的,但就之前对方拿出来的那玉镯子,就抵得上他好几年——还有可能是好几十年的活计了,这就更加印证了之前他的猜想,别说去猜乐白的心思了,他现在正担心自己会不会有哪里做得不好,得罪了乐白呢:“就是你的名声……”他的语气有点小心翼翼的,生怕乐白的脸上露出一丝不高兴的表情。但他也很清楚,他的日子过得顺遂,也从来不缺银钱,眼热以及看不惯他的人多了去了。而比起那些佳话之类的事情,显然还是这种倒霉事儿传播得更快。只是……对面这位大人物,会不会觉得不乐意?不过好在乐白并不在意这些,轻轻地摇了摇头,正准备开口,却突然想到了其他的事情:“你的态度是不是应该差一点?”“嘿嘿,那可用不着。”方磊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,指了指乐白手里的储物袋,“他们铁定都以为我在赔笑脸,想要把你手里的东西给要回来呢!”乐白闻言看了一眼周围,果然,压根儿没有人露出什么奇怪的表情,最多只是装作不经意地往这边偷瞄而已,毕竟人都有一种看热闹的心理,尤其是在别人吃亏的时候。而两人说话的声音又不高,街上又吵吵嚷嚷的,除非凑到两人身边,否则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。乐白顿时放下了点心,不着痕迹地观察着四周的来往人群。郑明河之前说过,为了收集到最新也最全的情报,市井之间总是少不了他手底下的人,虽然乐白不知道具体情况,但也知道,这魔界的中心,人数肯定不会少。而他现在所做的,就是在这里等着听到刚才那事情的人过来一探究竟——既然是郑明河手底下的人,总不可能不知道他这个魔尊夫人吧?在排除了掉头往魔宫走——在半路被杀,找人给郑明河传信——传信人半路被杀,自己被一剑穿心之类的方法之后,乐白只能选这么一个不那么聪明的方法。毕竟是生活环境不同,乐白在穿越过来之前,唯一能够威胁到他的性命的,大概就是那在各种/电视/电影里头,总是把主角给撞飞的车辆了——就连这东西,都在乐白莫名其妙地多了个超能力之后,不需要去担心了。而且说实在的,乐白真心没到苗青青他们那种层次,一句话套着一句,一点小动作就有N层深意,也就只能想到这种笨法子了。不过无论法子怎么样,管用就行。这也是乐白他爹曾经教他的,那时候,乐白他爹正因为局里的案子,错过了老婆的生日,举着鸡毛掸子跪搓衣板呢。只是,乐白没有想到,他等来的不是郑明河的手下,也不是火急火燎赶过来的郑明河,而是——“乐白。”来人的头上戴着个斗笠,遮住了大半张脸,而身上,则穿着和乐白曾经看过的某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