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籁小说网 - 言情小说 -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04

分卷阅读104

    “我儿子也下乡了,每次写信给我就是哭诉,看的我都心疼。”

对这个年代的县城里的人来说,谁家没有下乡的孩子?就是自家没有,亲戚家也有,所以对下乡的情况还是了解的。

李大妈:“我侄女是下乡当医生的。”口气中,隐隐还有种炫耀的意思。

林余余笑了笑:“表姨,这是大队里刚丰收的葡萄,我给您送点过来,我待会儿还有事情,我要先走了。”

李大妈看到那里的葡萄足有两三斤,这可不少钱。而且还不是钱的意思,主要是水果金贵啊。她赶忙道:“你吃了饭再走吧,你表嫂还念叨着你什么时候来呢。”

林余余认识李大妈的儿媳妇,是个很爽朗的人,跟李大妈的性格相似。不过她觉得,对方没有理由念叨她,所以是念叨她的rou。

林余余:“不吃了,我待会儿还有事情,要回大队。”

李大妈:“余余啊……”她上前挽住林余余的手,把她拉到一边,“余余,表姨给你介绍个对象怎么样?”

林余余:“……”

李大妈:“是你表嫂家的表弟,比你大2岁,表姨见过那小伙子,挺精神的一个,个子高高的,长得挺好的。”李大妈说儿媳妇念叨林余余,还真不是因为林余余的rou,而是想到了自家的表弟要相看对象,她也见过林余余,觉得林余余条件不错。

首先,林余余是下乡的知青,也就是说,在这里没有七七八八、乱七八糟的亲戚,县城里的人最怕什么?最怕家里农村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了。

其次,林余余是高中生,自己学历够,而且她表弟也是高中生,所以两人在这方面额相配。

第三,林余余是县城里的人,她表弟也是,只是在背景上也是相当的。

第四,林余余是医生,这说

出去比工人还要有面子,而且,林余余还能搞到rou,可见她在大队里过的很好。再说了,她表弟家在县城,林余余在大队里当医生,来回也方便,买辆自行车就行。实在不方便,家里走走关系,可以把林余余挑到镇上卫生所,或者医院里。

林余余:“这个,我暂时没有谈对象的打算,我两年前刚下乡,大队里的人对我很好,所以我想留在大队当医护人员回报他们。”

李大妈:“这有什么?我儿媳妇的表弟也是本地人,家里有三兄弟,前头大哥已经结婚了,二哥在县政府工作,还没结婚,他是老三,也在机关单位工作,这条件响当当的。”

林余余:表姨我……”

李大妈:“侄女啊,你都18岁了,再不谈对象,就变成老姑娘了。”

林余余:“我……”她想着,如果直接拒绝说自己还不想结婚,肯定是不合适的。毕竟在后世,就算真的有不婚主义者,有丁克,可这些事情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无法理解的,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,如果子女不婚,别说不婚,就是晚婚了,他们也会拼命的催婚。

所以更何况是这个年代,在这个年代的人的眼中,不婚大概就是罪孽深重了,而晚婚就是嫁不出去了。

再说,李大妈这么热情,她还真的不知道找什么理由。难道找两年前的理由?说自己在发过誓,不回城就不结婚?

这事情都过去两年了,别说李大妈不会当真,就是范凹里的人,也没有把这件事当真。所以林余余拒绝的,人可以相看,但见了之后再拒绝,就说对方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就好。这样也不算辜负李大妈的一片热心。“那……那谢谢表姨您。”

李大妈:“这才对嘛,那你去我家,我让我儿媳妇去叫人。从我们家过去,也就半个小时,快的。”

林余余:“今天真不行,我还有事情,大队里等着我回去,要不改天?”她要去买白糖做葡萄酒,不是说假话的。

李大妈:“那下个礼拜,你来婶子家吃午饭,到时候我把小伙子也叫来,你看怎么样?”

林余余:“那行,那我下回去了。”

李大妈:“哎,下个

礼拜别忘记啊。”

林余余离开之后,又去供销社找了崔敏,把三斤左右的葡萄给她,然后又买了白糖,还收了崔敏给她的一包瓜子。她和李大妈的交情有多好,和崔敏的交情也有多好。她但凡来城里,只要带了干货和蔬菜,不仅李大妈有,崔敏也肯定有。

故而林余余这个朋友,还是让崔敏在婆家挺有面子的。所以崔敏婆家对林余余也挺客气的,毕竟这年头,能弄到rou的人不多。而能弄到rou的朋友,那算是体面朋友。再说,林余余还是医生。

范阿牛载着林余余回到范凹里的时候,大队长和书记已经回来了。

李秋红:“总算是回来了,天气热吧?快来喝碗绿豆汤,我用井水泡过,凉凉的很好喝。”

林余余:“谢谢干娘。”说着,拿出一包瓜子给小温礼,“给。”

小温礼:“什么啊?”他打开纸包,“是瓜子啊。”在这个年代已经7岁的的小温礼,但实际年纪是十岁了。

林余余:“对啊,你崔阿姨叫我带来给你吃的。”

小温礼:“谢谢崔阿姨。”林余余去县里的时候经常会带上他,所以他和李大妈、崔敏都是认识的。不过他不知道她们在交易,每次去了,李大妈和崔敏见他年纪小,都会给他吃的。

吃好午饭,林余余开始酿酒,她一个人忙不过来,让李秋红和章龙一起帮她的,她倒是想多叫几个,但是李秋红不让,李秋红说,这技术不能叫人知道。

林余余心想,这算什么技术,等以后国内红酒盛行的时候,她这种简易酿酒的,根本没法比。不过在这个年代,还的确算是一门手艺了。

既然李秋红这样说了,她当然也不会拒绝她的好意。

其实酿红酒的过程还是很简单的,也不过是一个小时,他们三个人就把红酒封在密封的瓦缸里了。这个年代很难找到密封的罐子,但是一个一个的小瓦缸却是很多。这种瓦缸用来放酒、放酱油、放米醋,因为这个年代的酒、酱油、米醋,都是一斤半斤的打的,用那种酒提子,从瓦缸里打上来。

酿好酒,林余余就去了果园,大队长和书记也在果园里

,看到林余余来了,大队长赶忙道:“协议签好了,按照你说的,三年签一次,刚开始的时候,供销社那边还想签十年呢,我们没答应。”

林余余心想,因为供销社的又不傻。

大队长:“你那个葡萄酒好了?”

林余余:“好了,不过要等两个月,等好了,让两位先尝尝。”

大队长:“那可一定。”

书记:“两个月后就是十月份,最后一批葡萄快下市了,如果供销社觉得好,我们还能赶上酿最后一批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: